長照仰賴移工卻缺乏勞基法保障 家事移工陷入低薪過勞困境
華岡融媒體記者/ 陳乙伶報導
臺灣長照體系仰賴移工,但勞動權益與制度定位長期處於灰色地帶。勞動部最新統計,目前在臺社福移工近 23 萬人,其中九成為女性。然而,這群家庭照顧體系的重要勞動者,未被納入《勞動基準法》保障之內。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周怡君直言,法令無法保障,造成移工長期處於全天候待命,工作跟休息的界限模糊。
▲周怡君長期關注家事移工勞動權益,盼改善工作條件與權益保障。攝|陳乙伶
現行制度下,家事移工的薪資、工時與休假多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,導致低薪與過勞成為常態。月薪多落在新台幣 2 萬左右,遠低於本地勞工標準。同時,因工作場域在家庭,工作與生活界線重疊,不少移工長期處於待命狀態,平均每日工時超過10 小時,每週高達60 至70 小時,休息與隱私難保障。
周怡君指出,臺灣針對家事移工的規範多散落在《就業服務法》或行政指引中,缺乏實質效力與處罰機制。她指出,菲律賓早在2013 年通過《家庭幫傭法》,印尼於2026 年立法保障家政工人基本權利,明確規範休假與工時,臺灣未跟進。
長照2.0 在實務上呈現公共服務項目過於死板。當移工休假或返鄉時,六成以上的照顧責任仍回到家庭;喘息服務面臨供給不足、難以及時銜接空窗與服務內容限制重重。例如居服員不得協助醫療行為(塞甘油球、導尿等),被照顧者需配合制度時間、而非由制度回應個別需求。
「家庭看護工的勞動權益,不能被視為雇主跟移工間的私人問題,要放到整體福利國家的公共服務體系裡去理解。」周怡君認為,未來制度改革重點在於推動照顧公共化,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體系,整合勞動、社福與移工政策,才能同時保障移工的勞動權益與被照顧者的生活尊嚴。